新民晚报讯(记者孙云通讯员潘颖杨程)明明是个小区里回收建筑垃圾的保洁工,偏偏要当“赤脚医生”,而且还屡教不改?昨天,松江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宣判。松江区法院判处“江湖游医”邱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同时,法院支持了公益诉讼起诉人——松江区检察院提出的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处邱某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承担被查处的医疗器械、药品的销毁处置费用共计.88元。
邱某虽无《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却因为在老家做过几天“赤脚医生”,所以来沪打工后也不时在家中接待一些老乡问诊开方。年10月,邱某的老乡小龙(化名)得了急性肠胃炎,邱某擅自给他开具包含处方药在内的若干药品,还给他注射补液。另一名老乡老刘也曾因为感冒,两次找邱某开药。这两人共向邱某支付了元诊疗费。
年11月,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发现了邱某非法行医的行为,并在其家中查获了医疗器械、药品及医疗废物。随后,松江区卫健委就将邱某移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张愉林摄
到案后,邱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供述,他之前就曾因非法行医被处罚过,但还存在侥幸心理,想赚点钱补贴家用。因此,他在回老家的时候去医药公司购买了一些医疗用品,用于自己的“家庭诊所”经营。虽然邱某未曾大肆宣扬自己能帮人问诊,但总有一些“老顾客”身体抱恙时会来找他,这些老乡又会帮邱某进行传播,所以邱某的“生意”一直断断续续地经营着。
法院审理查明,邱某某自年8月至年11月期间,长期在上海非法行医,分别于年、年因非法行医行为被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局行*处罚,并于年、年因犯非法行医罪被刑事处罚两次。
尽管接受邱某医治的患者未出现不良反应,但潜在的危害不容忽视。邱某无行医资格,也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在家中私设诊所不仅存在医疗设施简陋、卫生条件极差等问题,还具有严重的医疗安全隐患,并严重危害了公众的用药安全。此外,邱某家中并不具备处理医疗废弃物的条件,因此这些医疗废物均被他随意丢弃,存在传播疾病和污染环境的隐患。鉴于此,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邱某提出非法行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据承办此案件的检察官办案组介绍,邱某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因此首先要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其次,非法行医行为中被查处的医疗器械、药品因其来源不明等特性不具有再次使用价值,属于医疗废弃物,如未合理销毁,这些物质的水溶性和挥发性有可能会对水源和土壤造成一定的生物污染和化学污染,存在传播疾病和损害生态环境的双重隐患。尽管本案中邱某并未造成对生态环境的实际损害,但为了避免隐患成为现实,从邱某住处没收的废弃医疗用品还需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妥当处置,相应费用理应由邱某承担。
经松江检察院提起公诉,松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某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和药品经营许可,多次向不特定社会公众提供诊疗服务并销售药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被告人邱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行医罪,同时一并支持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的诉讼请求,遂做出如上判决。
松江检察院表示,医疗服务行业是关系到公众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不该被一些“江湖郎中”视为牟利行当。当前,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已经在持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的工作力度,提出在收缴、运输、仓储、处置等整体性执法成本上加大处罚力度,实现对非法行医行为的实质性威慑和矫正。公益检察也将继续探索非法行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多元化处置,发挥公益诉讼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中的预防作用,定期走访社区、医院、在建工地,重点面向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等社会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夯实打击无证行医乱象的群众基础。同时,与区卫健委、街道、公安、城管等保持密切联系,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与联合查处机制,确保打击无证行医的信息渠道畅通无阻,更好地维护辖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