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河南新乡。市民路女士反映,称上个月圣诞节那天,家里人为了庆祝买了一些卤味儿。其中包括香肠、猪蹄、鸡爪,可刚吃下肚,路女士及家人身体就出现不同程度的身体不适。经诊断,路女士母亲患的是由食物引起的急性胃炎,他们怀疑就是吃卤味导致。商家本来也承诺会承担责任,可等到出院要医药费时就联系不上了。对此,当事店长表示,并不能确认顾客就是吃了他们家食物才中*的。
路女士说,当天家里一共有三个人吃了买来的卤味。刚吃没两口,身体就出现反应,自己和老公拉肚子,母亲胃疼得受不了。医院时,当场就休克昏迷不醒,随后赶紧推进急救室抢救。好在生命安全没出问题,不过十几天过去了,每天还是疼得不敢动弹。卤肉店长一开始解决态度还很友好,表示会承担家人的看病费用,可后来打电话商量费用问题,对方就直接反悔了“你去告我吧!”为此他们想讨个说法。
对此当事店长回应,称路女士确实是在自己门店买的食物,第2天来找上门说出了事。可同一批食物不光是路女士一家来买,其他人吃了都没有问题,所以也不一定是食物的原因,怀疑路女士一家还吃了别的东西。“怎么别人吃了就没事?你们一家都不好了!”除此之外,店长称自己并不是主要负责人,没有做过多解释。
随后店长所说的那位负责人也来到现场,表示医生诊断为食物中*,但究竟是不是因为店里食品导致,还需要进一步核实。正常情况下每半年检查一次,不可能每一天都检查。目前已经把当时同一批食品封存,并提取样品送到有关部门检验。如果真是公司的问题,该赔偿就赔偿绝无二话。建议路女士先带老人去看病,费用由家属垫付,病好以后统一找公司报销。
面对负责人的说法,路女士表示接受,称之前的费用已经花了元,负责人也当场转给了她。目前,双方还在进一步沟通当中。两相比较,负责人还是比店长更有人情味,不知道两人是哪种合作方式,但问题既然出了,逃避不是办法,看病救人才是最重要的。最后也希望路女士母亲能够早日康复,商家也能给出满意答复。那么你认为,路女士一家生病跟卤味有关系吗?